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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2006年07月26日

2006年7月26日(星期三)

到圖書館。作Michael Dummett《Language and Communication》筆記。

接葉來電, 擬取消上週約定今天下午二時的約會,理由是需招呼總會安排的一批內地訪客,也沒另提外見面日子時間。這是他的習慣,過去九個月 內,口上約了我好幾次,每次總是爽約,最終只和我聊了十五分鐘。今次我主動約他,三邀四約,才約定了今天下午二時,竟然又要改!他不提另選見面日期,我表 示招呼訪客似乎不會用到一整個下午吧,他沒說可否,其實連是甚麼類型的訪客,招呼的性質他也沒講,我無從考慮該讓多少路呢?!於是約略提下午四時,他沒多 說,簡單講就先約定四時吧。希望他不要又改時間才好。

四點到辦公室。我的心情變了。情感上一直以這裡為「家」,所以常也放肆地進進出出、 隨便使用辦公室裡的洗手間。今天就改變,接受了這不外是那一幫職員的辦事處,就老老實實把他們當職員處理,到了辦公室,向接待處報到,知道葉還在招呼訪 客,需要多等一會,才拐彎下了兩層樓,到洗手間去。四點二十分,葉接見我。才知道訪客原來不是總會安排,而是來自與本堂有聯繫的河南許昌教會。開始談,我 表明過去一年來,我已經講了很多,今天想聽他講對我的看法。還是不著邊際,最奇怪一點,他聽到布人說我工作壓力大,出現抑鬱症徵候,「關心」我。我立時澄 清絕對沒有,並且指出聽到這類傳言,應直接聯繫我。我直接問他心目中以為我要怎樣,他才認為適合推薦芬轉讀M.Div。過程難免起 了點火花,最終我嘗試歸納這三點:

一. 根據甚麼標準評估我合適不合適?他始終說是基本的要求。我問基本的要求是甚麼?他火了,並重覆指斥我 作為一個成年人我一定知道基本的要求是甚麼(唉,第一個用「你是成年人你應該知道甚麼是基本要求」這句不清不楚、不負責任的人為害不小)!因此,我再歸 納,評估我的標準是一些基本的要求,而甚麼是基本要求,就得我自己去揣摩了。

二.用甚麼方法評估我呢?他說過去是根據同工會的觀察。我問是不是繼續將來還是採用這個方法,沒正面答。也沒有答同工是怎樣觀察的。

三.我要求,若他從聽了別人的觀察、評語,能不能直接跟我討論一下,因為過去一年,他作「決定」前只和我談過十五分鐘。他說任何會友要求他一定應允。

 

歸納這三點後,多次向他確認是不是可以這樣歸納,要不要修改,又不置可否。無奈!姑且當這三點便是結論吧。不過,這算不算一個協議呢?完全沒有把握!因為我提出要約,他沒有承約;我請他要約,他又沒有行動。奈何!

 

最 後,我向他求證,今年三月否決芬轉M.Div的理由/原因是不是因為我寫了關於該不該用聖母一詞的文章。他說是。不是因為文章的內容,而是由文章勾起關於 我的聯想(我沒在這點跟他談下去,因為他此前不認識我,只公式地跟我談過十五分鐘,能有甚麼聯想?!)。確定了,我嚴正指出他幹了兩件我不能想像一個牧師 會做的事:(一)偏聽。一個弟兄(不是我),與人意見不合,聽了一方的言詞,不去尋求彼此和解,反而完全站在那一方而罵那弟兄。(二)我寫的那篇文章,根 本不是由我發出,有責任的話與我無關,我也無意「搞事」,當日我清楚向他說明,並且要求他若有人誤會,幫我解釋,以免發生誤會,他答允了。而他反而在執事 會上揚起文章籠籠統統地判處我行為不良,並改變意見不與推薦芬轉M.Div,這就加深了別人的誤解,既違約又作了講是非的人!這兩點,他無話可駁。(因為 實在比甚麼「你是成年人你應該知道甚麼是基本要求」清楚得多!)關於(一),我只可直斥其非,不能要求甚麼;(二)因為直接關係我,我要求他補救。他火 了,但我不讓步!

 

我知道我這樣不知好歹,「尋求公道」,對芬轉M.Div絕不是「醒目」的做法,但我到底還有丁點自尊,及不能接受教會做些比俗世更要不堪的事!

 

晚上到尖沙嘴九龍酒店,為雅芬慶生,甚歡,在席者有昌、禧、文傑、和芬。

 

聊 到下午我跟葉談的事,我和他們都認為可以做的我全做了,他能說的都說了,我能作的都作了。說到底這事件,也不光完全他一人的事,還聯繫到群體內一群人的習 慣跟我(或我所屬的一部份人)的溝通斷裂。 至於有人一時興起提到的「為什麼某某經常遲到你還邀請他講道」、 「某某未作執事前不是甚麼侍奉都沒幹嗎」之類 的說詞,我同意是有力的談判策略,但我不是在談判,我還是希望溝通。後來想想,到底是個性使然,我不是那種說要就一定要得到的那種人,所以我是從來都不太 能用談判話的。又有人提到這新來的不及從前的好,都沒有主動跟他接觸過。我說,不能那樣比較,這位跟從前的不同,你們現在又跟以前不同,不適合比較;況且 溝通這回事,無必要說誰一定先作。

 

回到家已是凌晨三十分了。 

西元2006年07月25日

2006年7月25日(星期二)

到圖書館。寫Michael Dummett《Language and Communication》筆記。

寫覆Pat函。

關心Janet在六星級會所工作的情況,她說開心,「因為同事都是正常人」;哈哈,鬼馬。

旁晚出荃灣,與Helen、Ann、綺芬、Mela及Stephen飯於榆景新城Outback。這次聚會,一為Mela慶生,二為她將於8月6日離職,一班舊同事,聚聚舊情。既感失落,亦感寂寞。

下決心買了遠流版的《我們的政治主張》。這其實是《胡適文存‧二集‧第三卷》,我藏有的東亞版《胡適文存》四卷本,就缺這部份,恐怕是出版時鑑於台灣的政治形勢而故意不印行的。今天算是補齊了。

看《美味關係》。 

2006年7月23日(星期日)

上教堂。

昌邀吃午飯。聊。我提起我關於「《大和撫子》裡面的上帝」的問題,他不能否定這問題的前設(即若上帝是全能全知,並且是主 動 尋找人的,我們能在極微小處尋見祂的縱跡),但認為從人的創作品(而且是完全沒涉及宗教的作品)裡去尋找上帝,未免想像力多了一點。他有道理;但我還是認 為「《大和撫子》裡面的上帝」之類的課題還是成立的,是「大膽的假設」,但能不能做得出來,就要「小心的求證」了,而求證的工夫必須要很嚴謹。

下午招呼芬兩位從福建來的親戚(堂妹,堂弟)遊尖沙嘴,參觀了CitySuper和星光大道。

晚到大姊碧堤半堤的新居,吃過飯後,聊了一會便回家。 

看《美味關係》。 

2006年7月24日(星期一)

看張耀南《張東蓀》。

寫「應用心理學」課的講義。

看了《魏叔子文集》中冊及下冊,《胡適文選》,和《啟蒙辯證法》。

吃過晚飯反與芬到海旁走走。

看《美味關係》。 

2006件7月22日(星期六)

打高球,能用7號桿擊出80米的球了。

寫「應用心理學」的講義。 

到旺角走走。

在外母家吃晚飯及留宿。 

2006年7月21日(星期五)

連同芬、璇、詩、彤、軒、樂等逛書展。走了一整天,孩子們還能買了點東西。我呢?本就沒打算買,而書展也演變成為散貨場,更不容易勾起我的興趣。沒 有了 歌德學會、沒有了法國文化中心,連從前一度出現過的埃及大使館、烏克蘭大使館也沒有了,實在沒看頭。最失望的倒是名為甚麼甚麼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的攤位, 擺賣的竟是關於吃喝玩樂的資訊書(若是文化歷史研究尚可接受)。最後在人民大學的攤位裡發現了一本曹偉東編,收有德國外交部長、法國內政部長、 Habermas等人文章的《歐洲需要一部憲法嗎?》,值得一讀,便買了。

得Pat函一通。

看《大和撫子》完。 

 

 

2006年7月20日(星期四)

到圖書館。看《Introducing the Enlightenment》完。

噢,偉大的啟蒙!光輝的啟蒙!

很 奇怪,目前漢語知識界,尤其是內地的,對基督宗教的討論,竟然百分之九十重覆了啟蒙時代philosophes的思想和爭辯路數。都二百多年了,又不是西 方那個生活世界,知識界的這個重覆,真的不可思議。似乎他們是活在一個猜想的基督教世界之中。我們生活於其中的基督宗教(香港,以至內地),既沒有它在西 方世界的影響力,也沒有他們想像的知識深度。這裡的基督宗教是另一個樣子的,要給基督宗教一個公道,要如實地理解它,知識界就不能單靠讀 Englightenment以來的資料了。

擬讀讀Diderot,Volatire的著作。當然,好好讀Horkheimer的《Dialectics of  Enlightenment》,Kant,Foucault,咎Habermas談啟蒙的著作是必須的。

借 來張耀南寫的《張東蓀》。四百多頁的厚書,翻翻,似是目前關於張東蓀資料最詳備的著作了,作者甚至能直接跟張東蓀的孫子面談,取得第一 手資料。不過他把資料處理得很壞,寫法蕪雜,幾不能卒讀;例如他把張東蓀的生平交往分兩章寫,其實可以壓縮為一章,又剎有介事地考據張東蓀的住址,引章據 典描繪那住址的風光,實在不必。

與芬談她轉M.Div事。

看《大和撫子》。 

西元2006年07月20日

2006年7月19日(星期三)

到圖書館去,看《Introducing the Enlightenment》。

旁夜出荃灣,到外母家吃晚飯。

回家後看《大和撫子》。

我一直奇怪胡適為什麼不稱五四運動為啟蒙運動,而判之為「文藝復興」。晚上翻出他的《中國的文藝復興》來看。似乎這跟他的杜威式工具實用主義有關,他視五四運動為白話文運動,一種新的文藝、思想工具取代了文言文,從而改變了時代。鑑之語言的角色,這觀點是講得過的。另外,《中國的文藝復興》本來以英文寫的,而所謂「文藝復興」,Renaissance一詞,胡適用來翻譯五四時代那本重要的雜誌《新潮》,或是所謂「文藝復興」,也可能是指新思潮、新生活。

西元2006年07月19日

2006年7月18日(星期二)

到圖書館去。途中遇到Abby,談甚歡。

看Lloyd Spence及Andrezj Krauze著畫的《Introducing the Enlightment》,很感興味。

飯後走走,試虐尋尋前幾天遺失的《Langauge and Communication》筆記,找不著。

回家,吃過飯後看《大和撫子》。

思考「救助人的教會為什麼會淪為壓迫折磨人的呢?」:

1. 這個「教會論」問題一直在我心中。十年前學習小組工作和Group-analysis時認識到群體既有培育人的光明的一面,也有扼殺人的黑暗的一面;閱讀 Habermas介入「歷史學家辯論」的所提出的發人心省的「為什麼培育歌德的土地竟成為希特勒的國家」問題。使我深悉任何善的群體也可能變成壞的組織。 近日的機遇讓我今天用心的思考這個問題。

2. 教會壓迫折磨人是事情,這可從公教逼害布魯諾、伽利略等人的歷史,霍桑小說《紅字》對新教屈辱人所作的描繪,香港藝評人岑朗天(以及別的離教者)離教後對 教會所作的控訴,我那全家兄弟是傳道人而心懷上帝的朋友的厭棄教會,我那位身為教會頭面人物常常向我吐露他的恐懼,以及別的許許多多的的事例,得以證明。 2000年時若望‧保祿第二發出「淨化回憶」的呼籲,為公教幾千年來所犯的過錯向世界道歉,請求寬恕。那更證明教會的確做過壓迫折磨人的事 - 不過,能公開承認,呼籲寬恕,始終是好事。

3. 那教會壓迫折磨人是甚麼一回事?總不能單單把意見不同,教會聲張自己立場就判定為壓迫折磨吧。教會兼有「慈母與導師」的角色,是慈母,也是導師,教會總不 能一味愛惜而不教導。然而人之受到壓迫折磨,倒並非因為教會執行「教導」,而是不理性的執行教導。我這裡講的不理性,是指「交往理性」的不理性,不是「工 具理性」的不理性,即是說,不是教會有沒有使用「靈巧」的手腕令人「舒服」的接受或者「不得不」的忍受,而是教會能不能確認自己可能犯錯的可能,聆聽異 見,並只以怎樣才最有道理為判斷的標準。然而,為什麼教會做不到「交往理性」地教導呢?(其實有時也做不到「交往理性」地關懷,尤其以高人一等的態度對待 人為甚!)因為它具有「組織」。有組織,有習慣,有利益,就「物化」了(參Lukacs的《歷史和階級意識》),換Habermas的話講,是「金錢」和 「權力」使「交往」受制於「工具」(不是說教會貪錢愛權,而是說,教會要生存、要起作用、要完成它的使命,不得不用錢要權)。然而,受制於「工具」的「教 導」,往往就變成「壓逼」和「折磨」,無論對信徒和非信徒都是。

4. 怎麼辦?我不認為Bonhoeffer的Religionless Christianity行得通。答案:公開的討論空間,用龍應台的話講,就是「請用文明說服我」。教會史上的公會議,教制上的執事會、堂區議會,都是。 然而,正如不少民主措施都被操控,那些措施也會變質,那時就只能靠公開的交談了。不遇,我知道那是很難的,因為此間的教會組織不喜歡跟異見人士交談。現在 只能是呼吁,呼吁,再呼吁了!

5. 上面的思考,不考慮個人因素,例如甚麼幼稚、反省能力低,之類的判語等等。也許那些也是理由,不過如此判斷,本身已成謾駡,是不尊重對話的態度,我不贊成 使用這些措詞。關於群體生活的智慧,St. Benedict在他的會規和St. Bernard對會規講的謙遜的詮釋已經清講得很透徹了。

西元2006年07月18日

2006年7月17日(星期一)

到香港大學圖書館,看書,很感平靜。讀著、思考著,了悟到堪稱「堲人」、「典範」的,還是非胡適莫屬(當然,我是一定會把John XXIII加進去的,Bonheoffer呢,Luther呢,還未可以!)

買了文具,特別是買了一部科學計算機,我是決心要搞好數學的!

要輕鬆下,到尖沙嘴去。

收 到一通電話,責成我處理下我的日誌。奇怪,我這網誌流通量窄,只供朋友省覽,目 的是記帳、提點和自我檢視;沒想到有人通知他來看。處理下其實也沒什麼,若有人因為我的感受不安,修改下也無妨。這令我想起Russell「原來你說的上 帝剛好是我講的魔鬼」 的名句。事情雖然不至戲劇化至那地步,不過已足以令我感到溝通之難。這群人以為無害的字詞,那群人會感到傷害;同樣,那群人不以為侮蔑的言語,這群人聽來 會感到顏面無存。這是語言運用的常態(套用formal semantics的講法,是因為講者和聽者不能運用同一的意義理論來構築他們的個人語言習慣),要成功溝通,至少要做讓人表達異議。可是,表達異議如何 可能呢?其中之難,固然與情緒有關,最吃重是倒是權力關係,身處高位者的公平比別人「公平」些,這一點就做成了那群人的言語踐踏了這群人的字詞。這也是 Habermas的communicative ethics,John Rawls的Justice,和Honneth的Politics of Recognition等人(或者還要加上胡適的「自由與寬容」)要解決的事。

回家,吃過飯後看《大和撫子》。

昨天醒悟 到這類影視作品是滾滾紅塵的俗世宗教。看過後,在床上思考這斷語的內容,究竟「《大和撫子》裡的上帝是怎樣行動的?」《大和撫子》裡當然沒有出現過「上 帝」,後世俗的滾滖紅塵中不怎麼會出現上帝,再加上這是描繪東方人生活的作品,來自「西方」的具位格的「上帝」又怎麼會出現?!只是,若相信上帝是獨一 的、自我啟示的、不分彼此的、關愛眾人的,祂必然會出現,即使是看不到的地方祂也在那裡。那,祂在《大和撫子》甚麼地方,怎樣活動呢?我初步的想法是, 「祂」就在人事的網中活動,這有點兒像Spinoza的「神」,也有點兒接近東方人所感受到的「緣」,不過「祂」就肯定不是長鬚白袍、高高在上的老公公。 如此想像「上帝」對不對?不知道。這樣想像,至少保留了「位格神」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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